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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关于配合做好推进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第三方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2     阅读次数1987次

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36号)《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指南》(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19年第6号)要求,近期,省局通过招投标委托安徽大学对各设区的市政府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公平竞争制度环境情况实施第三方评估。现就配合做好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协调

    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是我省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公平竞争制度环境的重要载体,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工作,主动向当地政府报告,积极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做好联络各方、汇集信息、服务保障等工作。各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对接,配合做好公平竞争制度环境的社会获得感调查,陪同评估组在本地开展评估工作,


并负责与有关地方和部门的沟通协调。要指定专人负责此次评估配合工作,于7月30日前将联络人员名单报送省局。

    二、评估原则、方式和时间

    此次评估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按照“政策措施网上随机抽检、专家团队综合评判列出初步问题清单、实证调研座谈交流(案例交流、材料收集、获得感调查等)、科学分析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的方式逐次进行。评估自7月份开始,至10月底基本结束,其中,实证调研座谈交流的具体日程,届时由第三方评估机构与各市市场监管局对接确定。

    三、明确评估总体要求

    此次评估,评估机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等要求,编制评估指标体系,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对16个设区的市政府进行量化打分,出具总体评估报告。

    其中对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和对存量政策措施清理情况进行评估,要求对16个设区的市政府(含所辖县、市、区政府)全覆盖,市政府部门覆盖率不低于60%,每个市抽取的政策文件不少于200个;对公平竞争制度环境的社会获得感调查,每个市抽取的有效样本不少于100个。

    四、做好评估准备工作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地区近年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工作情况,整理汇总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署、落实、具体开展情况,包括印发方案、工作协调机制和内部审查机制建设、督查指导、宣传培训、存量清理与增量审查及审查结果等,形成台账。要督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整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目录及相关审查清理资料。广德、宿松评估工作分别由宣城、安庆市局统筹安排,评估结果分开表述。

    五、实事求是,全面反映

    各市、省直管县(市)要全面反映近年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公平竞争制度环境的情况,及时总结有特色的做法和经验,客观看待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本次评估结果将与2020年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的绩效考核适当挂钩,并将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

    评估过程中遇到其他具体问题,请及时向省局报告。

    省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刘   0551-63356843

    评估机构联系人(安徽大学法学院):

    郑和园 18255112208   汪永福 18756906150  

    毕金平 13965054261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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